中国气象局:让应对气候变化和科学防灾减灾进学校

 行业资讯     |      2025-04-05

牵头部门:区指挥中心责任单位:区公安局、区财政局,各乡镇、街道(六)环保示范区建设开展示范区范围内的各类污染源排查,建立动态清单。

4月,练江流域15+1(官田水)条重要支流已有8条支流水质达到V类标准,其余8条支流水质有较大改善。2020年1至4月,练江海门湾桥闸国考断面主要污染物COD、氨氮、总磷指标平均浓度分别为37mg/L、1.93mg/L和0.154mg/L,分别同比下降23.2%、56.5%和56.4%,达到地表水环境V类标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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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的大力支持下,截至4月25日,练江流域综合整治累计完成投资259.36亿元。严格畜禽禁养区巡查监管,严控水产养殖规模,有效降低养殖废水对练江水质的影响。16家企业已入驻通用厂房,正进行装修和安装设备。日前,记者从市练江办获悉,阶段来,汕头市认真贯彻省委、省政府部署要求,以决战决胜之势全力冲刺水污染攻坚,练江流域综合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。练江流域综合整治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程,投入巨大,记者了解到,仅2018年以来在建和建成的主要重点项目总投资就达333.82亿元,其中新建13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总投资127亿元,练江流域雨污分流总投资67.64亿元,2个印染园区总投资72亿元,2个垃圾焚烧发电厂总投资27.3亿元,15条重要支流清淤总投资33.9亿元,海门湾桥闸重建工程总投资5.98亿元。

新建配套主次管网904.41公里,流域内管网总长1524+5574(雨污分流管网)公里。练江流域截污系统已基本建成,污水处理设施截污减排效益有效提升,实现进水量、进水负荷、进水浓度三提高。台儿庄区泥沟镇为60.6,列全市倒数第3位。

市中区永安镇为58.2,列全市倒数第5位。据了解,2020年4月,枣庄市环境空气质量分值分别为:山亭区为1.6,列全市第1位。台儿庄区运河街道为55.8,列全市倒数第6位。滕州市为2.2,列全市第2位。

在镇街环境空气质量分值排名中,枣庄市后6位的镇街依次为:滕州市张汪镇为62.0,列全市倒数第1位高新区为2.6,列全市第3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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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枣庄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奖惩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2020年4月,环境空气质量分值排名全市倒数第1位的峄城区,需上缴市级财政200万元。在镇街环境空气质量分值排名中,枣庄市后6位的镇街依次为:滕州市张汪镇为62.0,列全市倒数第1位。市中区永安镇为58.2,列全市倒数第5位。市中区税郭镇为58.4,列全市倒数第4位。

台儿庄区泥沟镇为60.6,列全市倒数第3位。环境空气质量分值排名全市后6位的滕州市张汪镇、薛城区陶庄镇、台儿庄区泥沟镇、市中区税郭镇、市中区永安镇、台儿庄区运河街道各需上缴市级财政30万元。其中,枣庄市倒数第1位的峄城区,需上缴市级财政200万元。台儿庄区运河街道为55.8,列全市倒数第6位。

市中区、台儿庄区为4.8,并列全市第4位。峄城区为7.0,列全市第7位。

中国气象局:让应对气候变化和科学防灾减灾进学校

滕州市为2.2,列全市第2位。据了解,2020年4月,枣庄市环境空气质量分值分别为:山亭区为1.6,列全市第1位。

市财政局对上述奖惩资金进行年终体制结算。薛城区为5.0,列全市第6位。5月15日,枣庄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指挥部发布《枣庄市环境空气质量专核奖惩月度通报(2020年4月)》。环境空气质量分值排名全市前6位的山亭区水泉镇、滕州市滨湖镇、山亭区北庄镇、山亭区店子镇、山亭区凫城镇、滕州市龙泉街道各获得市级财政奖励30万元。薛城区陶庄镇为61.4,列全市倒数第2位2.非法排放含重金属、持久性有机物等严重危害环境、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,且排放超过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。

举报奖励条件(一)举报内容真实、客观,不得谎报。(三)微信举报:12369环保举报微信公众号。

(三)举报人应当积极配合生态环境执法人员指认排污现场,并协助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取证,举报事项须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查实。4.非法倾倒工业固体废物、医疗废物或放射性固体废物。

非法转移、处置危险废物或放射性固体废物。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未按有关规定建设管理,存在重大环境污染隐患的。

较大生态环境违法行为5.在各类自然保护地非法进行开矿、修路、筑坝、建设,造成生态破坏的。举报途径(一)电话举报:省级(0931)-7712369及各地12369环保举报热线。(二)网络举报: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官网12369网络举报平台及各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门户网站。7.排污单位或第三方监测机构环境监测数据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(含不正常运行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)。

举报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查处且已结案,排污企业再次涉嫌违法排污的,可以继续举报,经查证属实的,可再次获得奖励。近日,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和甘肃省财政厅联合印发《甘肃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(试行)》,群众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,最高可获1万元奖金。

一般生态环境违法行为8.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以及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,造成环境污染后果的。举报奖励适用范围重大生态环境违法行为1.利用暗管、溶洞、天然裂隙、渗井、渗坑、雨水管道、槽车或者国家禁止的其他方式排放工业废水、废液(含放射性废液),以及利用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。

6.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未报告或未采取有效措施的。9.未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,非法生产、销售、使用、转让、进口、贮存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。

(四)来信来访举报: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77号省政府统办2号楼甘肃省生态环境调查中心,邮编:730000。如果举报的行为不属于上述9种,但经生态环境部门判定属于严重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,也可实施奖励。(四)对同一举报对象同一违法事实有多人举报的,奖励最先举报者。(二)举报对象必须明确,举报人应提供被举报对象的准确名称、详细地址及排放污染物(有条件应提供违法行为图片、视频等印证材料)等情况。

3.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、自然保护地排放、倾倒、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、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、有毒物质的6.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未报告或未采取有效措施的。

(三)微信举报:12369环保举报微信公众号。(四)对同一举报对象同一违法事实有多人举报的,奖励最先举报者。

举报奖励条件(一)举报内容真实、客观,不得谎报。较大生态环境违法行为5.在各类自然保护地非法进行开矿、修路、筑坝、建设,造成生态破坏的。